院委发〔2017〕13号
市一院党委关于做好先进基层党组织、优秀共产党员、优秀党务工作者推荐工作的通知
各总支、支部:
2017年是中国共产党成立96周年,也是全面推进“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常态化制度化、迎接党的十九大胜利召开的关键之年。为激励全院共产党员、党务工作者认真落实“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常态化制度化,围绕医院中心工作和重点工作,不断奋发进取、建功立业,进一步发挥先锋模范作用,展示我院共产党员的先进形象,全力推进我院各项工作再上新台阶,院党委决定,今年“七一”期间,将表彰一批先进基层党组织、优秀共产党员和优秀党务工作者。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选条件和范围
这次表彰的对象应是在全面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全面推进依法治国、全面从严治党进程中创造优秀业绩、作出突出贡献、得到党员群众公认的先进模范。重点是一年来在党“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和我院创建三级甲等医院、新院建设、创建省级重点专科、对外支援等工作中能够率先垂范、顾全大局、勇于奉献的优秀集体和个人。
(一)先进基层党组织
1.领导班子好。积极宣传和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主动向党中央看齐,自觉维护党的团结和集中统一。坚持民主集中制原则,团结、勤政、廉洁,有创造力、凝聚力和战斗力。认真贯彻执行党章,严格落实组织生活制度和党员教育管理制度,深入开展“两学一做”学习教育,解放思想、抢抓机遇、奋发作为。围绕医院的中心工作和重点工作,切实发挥党组织的战斗堡垒作用和党员的先锋模范作用,成绩突出。
2.党员队伍好。严格党内组织生活,加强对党员的管理和监督,党员整体素质较高,先锋模范作用突出;党员教育内容充实,形式多样,注重创新,力求实效;按照《党章》和发展党员工作的规定,坚持经常性的、按计划发展党员,措施得力,成效明显。
3.工作机制好。积极创建学习型党组织,注重加强制度建设,结合实际探索建立保持共产党员先进性的长效机制;党内制度健全,民主氛围好,落实措施得力,党建工作成绩突出。
4.工作局面好。积极宣传和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思想政治工作深入细致,形成积极向上的良好氛围;能够做到党建工作与各项工作统筹兼顾,有机结合,相互促进,高质量地完成各项任务,形成物质文明、精神文明和政治文明协调发展的良好局面。
5.群众反响好。基层党组织在群众中有较高威信,党员在群众中有良好形象,党群干群关系密切。
6.无党员干部集体上访。
(二)优秀共产党员
1.认真学习十八大和十八届四中、五中、六中全会精神、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具有坚定的理想信念,带头树立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保持共产党员先进性,在学习、工作和社会生活中起先锋模范作用。
2.认真履行《党章》规定的党员义务,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坚持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宗旨,坚持个人利益服从党和人民的利益,吃苦在前,享受在后。
3.模范践行共产党员“五带头”的基本要求。一是带头学习提高。自觉坚定理想信念;认真学习科学文化知识,努力成为本职工作的行家里手。二是带头争创佳绩。具有强烈的事业心和责任感,刻苦钻研业务,勇于开拓创新,在本职岗位做出突出成绩。三是带头服务群众。积极帮助群众解决实际困难,自觉维护群众正当权益。四是带头遵纪守法。自觉遵守党的纪律,模范遵守国家法律法规。五是带头弘扬正气。发挥社会主义新风尚,敢于同不良风气、违纪违法行为作斗争。
4.具有高尚的职业道德,廉洁奉公,自觉抵制不正之风;能够团结同志、助人为乐,具有较高的群众威望。
(三)优秀党务工作者
1.深入学习十八大和十八届四中、五中、六中全会精神、党章党规、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和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认真落实全面从严治党的新要求。坚决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和政策,坚定不移的沿着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道路前进, 在思想上、政治上和行动上同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
2.热爱和熟悉党务工作,积极钻研党建理论,熟悉党建业务,能根据新时期党建工作的新特点,深刻领会和把握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五位一体”总体布局,开创各项工作发展新局面。
3.讲党性,重品行,作表率,遵纪守法,廉洁勤政,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在党员和群众中有较高威信。
4.善于团结同志,同党员群众保持密切联系,积极有效地做好党的组织工作和党员的思想政治工作。
5.从事党务工作2年以上,在党员和群众中有较高的威信。
二、表彰名额
院党委拟表彰的名额分配见附表。优秀共产党员和优秀党务工作者不交叉(原则上各个类别的推荐对象不交叉,与全国、省、市、市卫计委表彰对象不交叉)。
三、推荐方式和要求
1.采取各总支、支部推荐、组织处考察、院党委审定的办法进行。推荐中要注意充分发扬民主,坚持标准,精心组织,严格程序,认真把关,通过自下而上、上下结合、好中选优的方法筛选,坚持公开公平公正,注重工作实绩和群众公论。
2.表彰的重点。先进基层党组织和优秀共产党员、优秀党务工作者要在坚持条件、保证先进性的前提下,向工作一线倾斜。
3.各总支、支部要对拟推荐对象进行认真考察,多方面听取医院党员、干部、群众的意见,同时征求纪检部门和具有一票否决权的部门的意见,确保每个推荐对象都能经得起检验。
4.推荐对象确定后,各总支、支部要上报推荐对象的名单以及《先进基层党组织审批表》、《优秀共产党员审批表》、《优秀党务工作者审批表》。并于2017年6月19日前上报组织处。
附件:1.徐州市第一人民医院医院党委表彰名额分配表
2.徐州市第一人民医院优秀共产党员审批表
3.徐州市第一人民医院优秀党务工作者审批表
4.徐州市第一人民医院先进基层党组织审批表
中共徐州市第一人民医院委员会
2017年6月16日
附件1
徐州市第一人民医院党委表彰名额分配表
单位 | 先进基层党组织 | 优秀共产党员 | 优秀党务工作者 |
机关党总支 | 1 | 7 | 3 |
内科党总支 | 1 | 5 | 2 |
外科党总支 | 1 | 5 | 2 |
门诊党总支 | 1 | 5 | 2 |
眼防所党支部 | 1 | 2 | 2 |
合计 | 5 | 24 | 11 |
附件2
徐州市第一人民医院优秀共产党员审批表
姓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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性别 |
出生 年月 |
民族 | |||
参加工作时间 |
入党 时间 |
文化 程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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部门 职务 |
职称 | ||||||
个 人 简 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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曾 受 表 彰 情 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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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 要 事 迹 |
主 要 事 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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党 支 部 意 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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党 总 支 意 见 |
(盖 章) 年 月 日 |
院 党 委 审 批 意 见 |
(盖 章) 年 月 日 |
备 注 |
徐州市第一人民医院优秀党务工作者审批表
姓名 | 性别 |
出生 年月 |
民 族 | |||||
参加工作时间 |
入党 时间 |
文化 程度 |
从事党务 工作时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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部门 职务 |
职称 | |||||||
个 人 简 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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曾 受 表 彰 情 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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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 要 事 迹 |
填报支部:
主 要 事 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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党 总 支 意 见 |
(盖 章) 年 月 日 |
院 党 委 审 批 意 见 |
(盖 章) 年 月 日 |
备 注 |
徐州市第一人民医院先进基层党组织审批表
填报支部:
党组织名称 | 党员数 | |||
党组织负责人 | 任现职时间 | |||
曾获县级以上表彰情况 | ||||
主 要 成 绩 |
主 要 成 绩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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党总支意见 |
(盖章) 年 月 日 |
院党委审批意见 |
(盖章) 年 月 日 |
备 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