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加强孕产妇和新生儿危急重症临床救治体系建设,预防和减少孕产妇和新生儿死亡,切实保障母婴安全,根据《关于加强孕产妇和新生儿危急重症服务管理和临床救治工作的实施意见》(徐卫妇幼〔2016〕16号)精神,经专家评审,市卫计委确认徐州市第一人民医院、徐州医科大学附属医院、徐州市中心医院、徐州市妇幼保健院4家机构为“市级孕产妇危急重症救治中心”;确认徐州市第一人民医院、徐州医科大学附属医院、徐州市中心医院、徐州市妇幼保健院、徐州市儿童医院5家机构为“市级新生儿危急重症救治中心”。
市一院将以保证母婴安全为目标,以增强孕产妇和新生儿疑难危急重症救治能力为重点,不断加强产科和儿科学科建设和科技创新水平,建立科学合理的人才队伍激励机制,强化医护人员三基培训,提高医护人员处理急、危、重症患者的能力,充分发挥市一院在徐州市医疗救治体系中的示范带动作用,逐步构建集预防、筛查、监测、救治、康复于一体的“综合防治网络”和“绿色转诊通道”,确保孕产妇和新生儿危急重症患者得到及时、有效的临床救治,为满足人民群众日益增长的对健康的需要做出应有的贡献。
(通讯员 李泳、席纪江、沈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