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招标条件
1.1本招标项目和平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维修改造项目(东片区) 已经相关部门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徐州市第一人民医院 ,建设资金来自自筹资金 (资金来源)。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特邀请有资格的潜在投标人参加投标。
1.2 华诚博远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受招标人徐州市第一人民医院委托具体负责本工程招标事宜。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
2.1.1项目名称:徐州市第一人民医院和平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维修改造项目(东片区);
2.1.2建设地点:徐州市第一人民医院和平社区卫生服务中心;
2.1.3工程规模:招标控制价:678585.53元;
2.1.4工期要求: 60 日历天;
2.1.5质量要求:合格;
2.2招标范围:工程量清单及施工图所含全部内容,详见招标文件。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申请人资质类别和等级:具备独立法人资格,具有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含)以上资质或建筑装饰工程专业承包贰级(含)以上资质,本工程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2投标人拟派注册建造师须具备资质等级:本单位注册的,具有房屋建筑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建造师资格且无在建工程;
3.3投标申请人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企业主要负责人、建造师及安全员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类);
3.4被各级政府信用管理部门公布的失信被执行人(包括自然人和单位),在失信记录解除前,不得参加本项目的招标投标活动;
4.投标保证金的缴纳与退还
4.1在投标截止时间前,投标人必须将投标保证金(现金)交至华诚博远工程咨询有限公司,财务室开具收据,缴费后方可参与投标。
4.2本项目每个标段投标保证金金额为人民币壹万叁仟元整。
4.3任何以个人或非投标申请人法人单位名义提交的投标保证金都将被拒绝接收。
4.3无论任何理由,投标保证金未及时支付的均视为资格审查不合格。
4.5资格审查不合格投标人的投标保证金,凭收据以现金方式退还至资格审查不合格投标人。
4.4未中标的投标人,投标保证金在中标通知书发出后的第二个工作日起,凭收据以现金方式退还至投标人。
4.5中标人的投标保证金在施工合同备案后第二个工作日起,并且按规定向招标人提供履约担保金后,凭收据以现金方式退还至中标人。
5.本公告发布时间为:2019年11月 29 日至2019年 12 月 2 日。
6.招标文件的获取
6.1投标人报名的时间为: 2019年11 月 29 日至 2019 年 12 月 2 日 16 时 30 分;
6.2请投标申请人的委托代理人于2019年11 月 29 日至2019年 12 月 2 日,每天上午9时00分至11时30分,下午14时00分至16时30分(节假日除外),至华诚博远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徐州市泉山区中国矿业大学科技园科技大厦614室)报名。本项目招标文件售价:人民币伍佰元整,标书售后不退。
6.3投标人报名时需携带以下资料(装订成册提供一份):
(1)投标单位针对本项目的法定代理人授权委托书或介绍信(原件);
(2)经办人须提供本人身份证复印件加盖公章(提供原件备查验);
(3)投标单位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资质证书、安全生产许可证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
注:投标申请人所提供资料必须属实,如有虚假,投标保证金将不予退还并拒绝其参加投标活动。
7. 资格审查
本次招标采用资格后审方式进行资格审查。
8. 评标方法
本工程采用“综合评估法”。
9.联系方式
招标人:徐州市第一人民医院
地址:徐州市第一人民医院和平社区卫生服务中心
联系人:赵主任
电话:15005203745
招标代理机构:华诚博远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徐州市泉山区中国矿业大学科技园科技大厦614室
联系人:吕经理
电话:13775896355
华诚博远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2019年 11 月 29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