综合目标管理是医院管理的重要内容,是医院接受上级各类检查的依据。我院考核办在2014年综合目标管理考核的基础上反复调整,进一步修订和完善了考核办法,增加了年终评先、评优一票否决,科室正、副职降职或引咎辞职等考核条款。将2015年全年主要工作以条纲式体现在综合目标管理责任书中,并附考核办法和评分细则。其中:临床科室考核要素调整了核心制度执行、抗菌药物强度使用、临床路径开展、出院病人随访率等分值,加大考核力度,体现持续改进;机关职能科室考核细则调整加大了行为指标的分值,细化了执行力、管理、质量指标的内容,同时将质量、服务、学历创新等指标的附加分值增加到20分,从而加强对机关干部效率和效能的考核,使各职能科室的月考核得分拉开层次,以此加大考核力度,激励各职能科室之前的良性竞争,激发为临床一线服务的积极性,转变工作作风,提升服务能力。通过医院考核机制,做到把各项规章制度、流程落实到各项工作环节中,从而使我院各项工作更加规范化、常规化、科学化,为病人提供更便捷、更优质的服务。
文/赵杨 王寒璐 图/朱启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