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为什么说创办经济特区是推进改革开放和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的伟大创举?
答:1978年4月,国家计委、外贸部派遣的经济贸易考察组赴香港、澳门实地考察后,向中央建议,把靠近港澳的广东宝安、珠海划为出口基地。1979年1月,广东省和交通部联名向国务院递交报告,提出在蛇口一带设立工业区的设想,得到中央的批准。不久后,蛇口工业区在轰鸣的开山炮声中诞生了。
1979年4月,中央召开工作会议。广东省委第一书记习仲勋提出,希望中央下放若干权力,让广东在对外经济活动中有必要的自主权;允许在毗邻港澳的深圳、珠海和侨乡汕头市办出口加工区。福建省委也提出类似的设想。中央对此表示支持。关于如何命名这几处实行特殊政策的地区,邓小平说,还是叫特区好,陕甘宁开始就叫特区嘛!中央没有钱,可以给些政策,你们自己去搞,杀出一条血路来。
1979年7月,党中央、国务院批准广东省委、福建省委的报告,确认两省对外经济活动实行特殊政策和灵活措施,先走一步,把经济尽快搞上去,同时决定在深圳、珠海划出部分地区试办出口特区。1980年5月,党中央、国务院正式决定将“出口特区”定名为“经济特区”。8月,五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十五次会议批准广东、福建两省在深圳、珠海、汕头、厦门设置经济特区。
特殊政策和灵活措施在广东、福建两省实行之后很快取得积极成效。1980年,广东、福建出口分别比上年增长27.9%和47.2%;外汇留成大幅度增长;由于“三来一补”(即来料加工、来样加工、来件装配、补偿贸易)企业发展迅猛,广东新增就业17万人,福建新增就业3万人。在此过程中,海外华侨华人资本率先进入大陆,起到了引领作用,加快了广东、福建乡村的城市化进程,有力推动了对外开放事业的发展。
在中央决策的推动下,来自四面八方的特区建设者披荆斩棘、艰苦创业,短短几年间,将深圳、珠海这些昔日落后的边陲小镇、荒滩渔村,建设成为生机勃勃的崭新城市,创造了敢闯敢试、敢为人先、埋头苦干的特区精神。
1984年初,邓小平视察深圳、珠海、厦门等经济特区并题词,充分肯定特区建设的成就。他指出:“我们建立经济特区,实行开放政策,有个指导思想要明确,就是不是收,而是放。”“特区是个窗口,是技术的窗口,管理的窗口,知识的窗口,也是对外政策的窗口。”邓小平的南方之行和对经济特区的肯定,使对外开放迎来了新的机遇。
1988年4月,七届全国人大一次会议正式批准设立海南省和建立海南经济特区。从此,海南这个祖国美丽的海岛获得了前所未有的发展机遇,进入了深化改革、扩大开放的历史新阶段。
经济特区在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历史进程中谱写了勇立潮头、开拓进取的壮丽篇章,在体制改革中发挥了“试验田”作用,在对外开放中发挥了重要“窗口”作用,为全国改革开放和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作出了重大贡献。
来源:学习强国